
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5 年 6 月 6 日
送出日期:2025 年 6 月 10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新能源 ETF 基金代码 159875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 2021 年 8 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8 月 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易所 17 日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基金经理 田光远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4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
其他
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场内简称:新能源 ET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
投资目标
化,力争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下同)。此外,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
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衍生工具(股指期货、股票期权等)、债券资产(国债、地
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
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
投资范围 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因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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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
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的中证新能源指数,及其未来可能发
生的变更。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
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如流
动性原因等)导致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
主要投资策略 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
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股票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的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风险收益特征 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中证新能源指数,其风险收
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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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当年的相关数据根据当年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 用 类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别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审 计 费
用
信 息 披
露费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
其 他 费
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
用
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
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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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管理过程中共有的风险: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投资于股指期货的特
定风险、投资于股票期权的特定风险、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的风险、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以及其
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jsfund.cn;客服电话:400-600-8800。
《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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